为大力弘扬
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
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
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市总工会组织开展
劳模健康体检活动
内蒙古包钢医院
航天健康医学中心
一、体检对象
1.健在并保持荣誉的、已经过认定并纳入包头市总工会劳模数据库管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劳模(享受内蒙古自治区劳模待遇者)、包头市劳模(享受包头市劳模待遇者)、包头市先进工作者、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尚未完成劳模身份认定的须完成认定后方可参加本次体检活动。
3.2024年已参加本单位或本地区工会体检的原则上不重复参加本次体检活动。
4.本着对劳模健康高度负责的原则,如有各种疾病急性期患者、患慢性病且生活不能自理、各种严重传染病患者、精神病发病期患者、产后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不宜进行体检。70岁及以上高龄行动受限者需要家属陪同协助体检。
二、体检时间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
三、体检医院
全市范围委托内蒙古包钢医院航天健康医学中心开展体检,参检人员可以自行预约前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劳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医院核对名单、实名登记后进行体检,严禁非劳模本人参加本次健康检查。
2.本次劳模体检的项目详见清单(标准为每人500元),超出部分由劳模本人承担。
3.请符合条件的劳模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4.体检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过期未检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5.如有不明事宜或对体检工作有何意见、建议,请与包头市总工会经济部联系,联系人:吴怡,联系电话:0472-6190983。
五、体检项目清单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