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培新政解读
1、2024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2、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明确指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要求,现将2023年内蒙古包钢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收计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住培招收工作要求,2023年我院住培计划招收31人,其中订单定向(全科)6人,其余专业25人。
招收专业:西医临床专业(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全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全科)
二
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报名条件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和中西医结合临床类、口腔医学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单位人)。
3.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
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要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三
报名、招录方式及程序
(一)第一批次招录
拟参加2023年自治区住培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各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录;考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7月21日18:00关网)。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1日。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考录时间:
(1)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11:30。
(2)现场审核地点:内蒙古包钢医院教学部。
(3)现场审核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1份(需报名人本人签字,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学信网学历查询件1份;
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面试考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15:00-17:00。
理论考试地点:内蒙古包钢医院教学部。
面试、技能考试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17:00。
面试、技能考试地点:内蒙古包钢医院临床技能中心。
4.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2023年7月31日上午12:00前,各基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5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2023年8月6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相关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1日18∶00关网)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
(1)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8月13日9:00-11:30。
(2)现场审核地点:内蒙古包钢医院教学部。
(3)现场审核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1份(需报名人本人签字,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学信网学历查询件1份;
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面试考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15:00-17:00。
理论考试地点:内蒙古包钢医院教学部。
面试、技能考试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17:00。
面试、技能考试地点:内蒙古包钢医院临床技能中心。
3.录取名单公示
2023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各招收基地将考试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2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公布补录名单。
(四)有关事宜
1.网报期间,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网报信息。
2.各基地要按照计划开展住培招收工作,优化招收结构;各基地在招录过程中要在国家认定的专业基地范围内招收,不得只接受本院住院医师参培,不能超范围招收。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其中紧缺专业不设招收比例,非紧缺专业社会人招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5%。
4.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安排面试,择优录取。面试内容应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具体方式及内容由基地自行确定。紧缺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和中医、蒙医专业进行单独面试。
5.公示结束后,各基地及时发布报到通知,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9月1日前到各基地报到,开始培训。
6.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证》的,需要变更到培训基地或多机构备案到培训基地(具体安排根据基地医务部要求)。
四
待遇保障
1、学员录取后,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助2500元/月;单位委派人员由派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保;各专业基地(科室)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住院医师的临床能力、工作量等发放绩效奖金。
2、社会学员除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津贴补助2500元/月,同时按医院人才派遣员工发放基本工资,参加“五险一金”;各专业基地(科室)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住院医师的临床能力、工作量等发放绩效奖金。
3、培训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享受“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免费为包头市区以外学员提供住宿。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宣传奖励标准为:学员原创稿件被住培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一次奖励200元,被我院官网及院报采用的信息和宣传稿件,由医院进行稿费发放。
6、院内职工食堂,品种多样、物美价廉。
其他奖励
1、住院医师通过首次结业考核奖励1000元。
2、住院医师通过首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奖励1000元。
3、住院医师参加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排名位于国家排名前20%(含)奖励1000元;排名位于国家排名前40%(含)奖励500元。
4、设立全勤奖(按照医院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同等待遇),奖金1000元/年。
5、年度优秀住院医师评选,不超过10%,奖励1000元/人。
6、住院医师发表的专业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内蒙古包钢医院”,论文版面费给予全额报销;在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的核心期刊论著和综述,导师给予教学绩效考核5000元/篇,住院医师给予奖励1000元/篇;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数目总览)发表的论著和综述,导师给予教学绩效考核1500元/篇,住院医师给予奖励500元/篇(参照科研部)。
五
录取原则
(一)向基层倾斜。各培训基地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要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
(二)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各培训基地要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向紧缺专业倾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管理部门及各培训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
六
工作要求
(一)申请报名者本人应及时进行网上填报,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在招录期间及时关注网站公布的面试、录取、报道等相关通知。
(二)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培。招收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培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所有学员要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所有学员要遵守考核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四)“单位人”的委派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学矛盾,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可与派出人员签订相关协议等,对培训后回原委派单位工作等相关事宜进行约定。无特殊原因,不得单方面中止派出人员培训。
七
联系我们
内蒙古包钢医院教学部
联系人:李老师、康老师
联系电话:0472-5992776
内蒙古包钢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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