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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城乡居民报销政策

包头市城乡居民包括以下人员:

  • 具有本市户籍,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 在校在园学生;

  • 具有本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居民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类别

    在校在园学生、婴幼儿

    居民

    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线

    报销比例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服务中心

    200

    90%

    400

    85%

    23万元

    二级医疗机构

    200

    85%

    600

    80%

    三级医疗机构

    200

    80%

    1000

    70%

    异地就医

    200

    75%

    15000

    60%

  •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其中包括:住院统筹支付、门诊统筹支付、门诊特殊病种统筹支付、生育医疗统筹支付等,年度内统筹累计支付超过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

  • 大病医疗保险12万,由保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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